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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华商网代理体系
    凡进入大中华商网代理会员注册程序即意味着会员同意了本代理体系的所有内容并完成注册程序之后,才能成为大中华商网的正式代理会员即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本代理体系自代理会员注册成功之日起在代理会员与大中华商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其本原则
1.1,免费代理:免费加入代理,不需代理费和各种押金。
1.2,连锁代理:每个代理都可以免费介绍下级代理,并有指导培训下级代理责任。
1.3,共赢共利:每个代理有义务指导帮助下级代理并与下级代理共同获利。
1.4,无限发展:每个代理可无限介绍下级代理,同时可无限发展加盟企业。
1.5,一劳永逸:不需要总是发展加盟企业和下级代理,只要稳定和服务已发展的加盟企业就可以永远获利同时不断地共享下级代理(延伸四级)的获利。

第二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申请资格
2.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
2.2,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企业客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2.3,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2.4,应当拥有固定的联系方式。
2.5,具有比较丰富的互联网络技术经验与从业背景。
2.6,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2.7,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8,愿意接受大中华商网[WWW.WECHINA.COM]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2.9,愿意接受大中华商网[WWW.WECHINA.COM]的服务条款,代理体系,法律声明,隐私声明,禁售规范等文件约束。

第三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申请方式
3.1,任何满足上述加盟资格的都可以独自或经上级代理介绍申请成为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无论何种方式申请成为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都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最低销售限制。
3.2,自己或由上级代理(即介绍你加入大中华商网的代理)代为填写网上申请表格(http://www.wechina.com/manage/agentregister/),并认可承认大中华商网服务条款、代理体系、法律声明、隐私声明和禁售规范即可成为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大中华商网会自动分配一个唯一的代理会员号(简称代理号)。

第四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相互关系
4.1,无任何代理介绍而独自申请成为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即为大中华商网一级加盟代理,直属大中华商网市场部,其上级代理就是大中华商网市场部。
4.2,介绍发展你成为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的代理即为你的上一级代理(简称上级代理),上一级代理的上级代理即为你的上二级代理,你的上二级代理的上级代理即为你的上三级代理。
4.3,你直接发展的下级代理为你的下一级代理,你的下一级代理再发展的下级代理为你的下二级代理,你的下二级代理再发展的下级代理为你的下三级代理。
4.4,你申请加盟代理时应尽量设定你的介绍代理成为你的上级代理,一方面可以就近得到业务指导帮助,另一方面也不影响你的任何收入。

第五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获利方式

5.1,代理自己每发展一个标准型企业网站(580元/年)可获分成180元/年;下级代理(延伸至下三级代理)每发展一个标准型企业网站可获分成50元/年;
5.2,代理自己每发展一个增强型企业网站(980元/年)可获分成350元/年;下级代理(延伸至下三级代理)每发展一个增强型企业网站可获分成80元/年;
5.3,代理自己每发展一个豪华型企业网站(1680元/年)可获分成700元/年;下级代理(延伸至下三级代理)每发展一个豪华型企业网站可获分成100元/年;
5.4,代理帐户上资金超过100元即可随时申请支付,汇款费用由代理承担;代理必须正确填写汇款方式和收款人名,否则自己承担汇错责任。

第六条 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取消终止
6.1,代理会员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
6.2,大中华商网或下级代理或直属加盟企业连续三个月无法与其联系的,大中华商网有权暂停其代理资格;再连续三个月无法联系的,大中华商网有权终止其代理会员资格。
6.3,代理的上级或下级的连续四级代理中不能有同一家庭成员,否则以作弊论处,大中华商网有权终止其代理会员资格并没收作弊收入。
6.4,大中华商网加盟代理利用大中华商网进行非法活动或交易,或者故意破坏大中华商网正常运行的,大中华商网有权终止其代理会员资格并没收非法收入。
6.5,代理会员自己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的,代理会员帐户上的资金扣除实际汇款费用之后全部汇给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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